GB 23200.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 SN/T 2796-2011 进出口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气相色谱法检测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菜、胡萝卜、菜心、大米、柑橘、葡萄、板栗、牛肉、羊肝、鸡肉、罗非鱼、番茄酱、茶叶、蜂蜜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定性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相关公告: 关于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 107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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