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通知

文件分类
通告公告
文  号
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
成文/发布日期
2012-04-23
实施日期
2012-04-23
时 效 性
有效
操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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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抗氧化等9个功能的评价方法,已经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5月1日起,对受理的申报注册保健食品的相关产品检验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发布的9个功能评价方法开展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等各项工作。

附件:1.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
      2.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评价方法
      3.辅助降血糖功能评价方法
      4.缓解视疲劳功能评价方法
      5.改善缺铁性贫血功能评价方法
      6.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
      7.促进排铅功能评价方法
      8.减肥功能评价方法
      9.清咽功能评价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