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的通知

文件分类
通知
文  号
食审函〔2023〕899号
成文/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3-12-29
失效/废止日期
2024-02-29
时 效 性
未知
操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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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做好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工作, 确保注册审评核查工作科学、 规范、 公正、 公平, 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食审中心)决定组建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库, 现公开遴选各专家库专家, 具体事宜如下:

一、 专家库的结构和规模

根据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工作需要, 组建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 特殊医学用途程方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咨询专家库、 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库。

(一)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

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学科背景,熟悉有关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根据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领域设以下专家组,专家最多可选择两个组别(不含新功能组)。

1.配方组(中医药分组、食品营养分组):由临床、中医药理论、中药化学、中药药理、营养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中医药、食品营养、三新食品、生物发酵等方面研究的专家组成,人数约200人。

2.毒理组:由毒理学、药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安全性评价方面研究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3.功能组:由营养学、药理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功能评价方面研究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4.新功能组:根据审评需要,通过从保健食品功能专家中选取、商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等方式组建新功能组,人数约为100人。

5.生产工艺组:由食品工程、制药工程、药剂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制剂工艺方面研究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6.技术要求组:由卫生检验、食品安全标准、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食品药品质量控制方面研究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二)婴幼儿配方孔粉产品配方注册咨询专家库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咨询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学科背景,熟悉有关食品安全、婴幼儿匣方乳粉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根据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领域设以下专业组,专家最多可选择两个组别。

1.配方组:由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研发、生产、使用或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及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2.质量工艺组:由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工艺、食品质量安全分析与控制、食品标准与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3.管理标签组:由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及法律

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00人。

(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

特医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学科背景,熟悉有关食品安全、特医食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根据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领域设以下专业组,专家最多可选择两个组别。

1.配方组:由食品营养、临床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配方和临床使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200人。

2.生产工艺组:由药学、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食品工艺、相关药品工艺、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200人。

3.质量与检验组:由药学、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食品、相关药品质量控制、标准、检验,稳定性研究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约200人。

4.临床组:由食品营养、临床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熟悉临床营养、临床应用、临床试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

约200人。

(四)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库

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学科背景,熟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酕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研发、生产、检验、临床试验等。

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库按照产品(配方)类别及专业组别进行设置。专家应该根据专业领域和工作经验等要求选择申报相应产品(配方)类别及专业组别。

1.保健食品注册核查专家

(1) 质量与工艺组:由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标准,或具有保健食品、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约300人。

(2) 检验组:由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分析、分析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保健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或具有保健食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50人。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核查专家

(1) 质量与工艺组:由乳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药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制药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标准,或具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约400人。

(2) 检验组:由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测、药物分析、分析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或具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约200人。

(3) 临床组:由临床营养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医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临床营养、临床试验,或具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约100人。

二、遴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

(二)实践导向。在坚持专家资格和遴选要求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在相关领域一线工作、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熟悉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等方面的专家。

(三)均衡选取。遴选过程中,综合考虑专业领域、工作单位、地域分布、相关学会(协会)等因素,平衡入库专家人数。

三、遴选范围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等单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注特殊食品行业发展,熟悉特殊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能按时参与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工作;

(三)审评专家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

(四)核查专家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担任副科级(含)以上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及语言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工作,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资深专家、院士可适当放宽;

(七)不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或兼职;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组建程序

(一)通知。食审中心发布关于公开遴选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的通知

(二)报名。专家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寄送纸质资料。

(三)资料收集及资格审查。食审中心对专家申请资格和资料信息进行收集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初选名单。

(四)培训及考核。组织初选名单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审评中心防笼利益冲突若于规定(试行)》、特殊食品领域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审评核查要点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在培训后命题考试。

(五)候选人名单公示。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专家候选人名单,并在食审中心官网公示7日。

(六)上报总局审批。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七)聘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食审中心予以聘任。

六、报名方式

根据报名专家库,选择提交相应的专家申请表(附件1-4)和专家信息收集表(附件5-8)。除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库外,每名专家最多可报名2个专家库,资料分别发送至对应联系人、联系邮箱。

(一)寄送纸质材料

1.专家申请表,使用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经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或学会、协会(档案所在单位)同意且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发送电子邮件

包括专家信息收集表(Excel电子表格)、专家申请表(签

名、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其他全部纸质资料的扫描件(请按要求修改文件名),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标题为“保健食品专家报名“(或“特医专家报名”或“婴酕专家报名”或“核查专家报名”)。

七、联系方式

(一)寄送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12号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邮编100070。信封标注 “保健食品专家报名“ (或“特医专家报名”或“婴酕专家报名”或“核查专家报名”)字样。

(二)联系人及邮箱

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佟娜,010-66230667, bjspbjgno)cfe-samr. org. en。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酕方注册咨询专家库:董银峰,

010-66230757,ypjsillcfe-samr. org. en。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张钓瑾,

010-66230693,tyspfilcfe-samr. org. en。

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库:杜晓雅,010-662 30629, zchcbillcf e-samr. org. en。

八、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2月29日(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附件:1.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申请表
    2.婴幼儿贸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咨询专家申请表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咨询专家申请表
    4.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申请表
    5.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信息收集表|
    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咨询专家信息收集表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咨询专家信息收集表
    8.特殊食品注册核查专家信息收集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