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文件分类
公告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文  号
2021年第16号
成文/发布日期
2021-02-10
实施日期
2021-02-10
时 效 性
有效
操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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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文件的配套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2月10日



THE END